文章來源: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
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是組織服務農民群眾、激活鄉村資源要素、推動農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型經營主體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“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,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,不斷提高農業經營效率”。
近年來,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,認真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,我區連續3年實施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10大行動和農牧業生產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行動,推動合作社、家庭農牧場蓬勃發展。截至去年底,全區依法登記合作社8.1萬家,示范社2600多家,認定家庭農牧場2.2萬個,示范家庭農牧場2300多個,在助力脫貧攻堅、推動鄉村振興、引領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但也要看到,與農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相比,與廣大農牧民的期盼相比,合作社與家庭農牧場的整體經濟實力、帶動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還不夠強。日前,自治區黨委農牧辦、農牧廳等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規范提升農牧民合作社的實施辦法》《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牧場的指導意見》,持續為合作社和家庭農牧場健康發展提供政策助力。
經過十多年的快速發展,合作社已經到了提質轉型的關鍵階段,必須加快從“數量增長”向“規范提升”轉變,實現高水平高質量發展。《實施辦法》以促進合作社規范提升為目標,以增強帶動農牧戶發展能力為重點,從規范運行管理、培育發展壯大、分類改造提升、嚴格監督管理、強化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20項政策措施,力爭到2022年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基本實現全覆蓋,旗縣級以上示范社達到4000家,輔導員隊伍基本建成,合作社規范運行水平大幅提高,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顯著增強。
當前,家庭農牧場仍處于起步發展階段,還面臨政策體系不健全、管理制度不規范、服務體系不完善等問題。《指導意見》以開展家庭農牧場示范創建為抓手,以建立健全指導服務機制為支撐,以完善政策支持體系為保障,從加強培育和管理、強化示范引領、完善扶持政策、加強培訓服務、強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8項政策措施,力爭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牧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,家庭農牧場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,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牧場達到4000家。